一、法定节假日的概念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录
二、法定节假日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节假日包括三类,其中有两类为法定节假日。
(一)第一类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中规定:(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五)端午节,放假1天;(六)中秋节,放假1天;(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秋节与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并称为中国汉族的四大传统节日。自2008年起中秋节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07年12月14日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传统节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节日,自2008年开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分别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全民公休节日的假期通过调整双休日来集中休假,休假时段每年由国务院发布。地方性节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其他特定群体的节日限于特定群体或局部地区。
(二)第二类
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三)第三类
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有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我国传统的农历重阳节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
三、我国法律关于节假日的规定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对节假日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5-34岁的人为青年)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我国法律关于节假日的规定发展历史
1995年5月,中国开始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1999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增加公众法定休假日。春节、“五一”和“十一”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调整的前后两个双休日,就形成了每年3个连续7天的长假,使中国人每年的法定休息日达到了114天。而每个长假掀起的旅游消费热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生活的新亮点,被人们称为黄金周。 2004 年,国家旅游局表示,短期内不改变黄金周长假制度。
2004 年2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建议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取消黄金周,强化春节长假。
2005年6月,中央部门发布文件详细说明增设除夕、元宵、清明、端午和中秋节的重要性。
2007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到人民大学听取增加中国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的意见。
2007年2月,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法定节假日调整呼之欲出,新华社发表长文深度分析黄金周调整的政策背景。
2007年11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的方案在人民网、新华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以及新浪、搜狐等网站上予以公布,开展民意调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10天增加到11天。
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3.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2007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调整方案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法定休假日天数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二是法定节假日安排要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三是节假日制度安排要尽量减少对经济社会运行影响和冲击;四是休假制度安排要体现社会公平,让全体公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五是法定节假日调整和带薪休假制度安排要充分考虑到国民旅游需求。
五、近三年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一)2013年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1、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2、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3、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4、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5、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6、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5]
(二)2012年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1、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2、春节: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3、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4、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5、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6、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三)2011年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1、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2、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4、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5、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6、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