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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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年休假

根据1994《劳动法》,国家应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关于这一制度的概述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的年假取决于其自身累积工作时间——并不仅仅是在现有员工的服务时间长短。详细规定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雇主,在雇员的同意下,根据实际生产和工作情况决定年假的日期。年假可以采取一次,或分多次,或可计入下一年度。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年假时,该劳动者有权获得应该得到的和未使用的年假天数的补偿工资为平时公司的300%。

关于年假的任何争议应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处理。

来源:§1994年《劳动法》第45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8条

法定假日的工资规定

劳动者在节假日有权享受带薪假期。这些节假日总共加起来是11天。

公共节假日是由《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这些包括阳历新年(1月1日),中国新年或春节(农历正月1-3日),国际劳动节(5月1日),国庆节(10月1-3日),中秋节,端午节和清明节。

中国节日的日期由中国农历决定。若公共假日恰好在星期六或者星期天,则移至下一个工作日。中国的宗教少数群体公共假日由各地区的当地政府依据风俗确定。

来源:§1994年《劳动法》第40条;《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每周休息日

1994年《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在连续工作6天后每周至少休息24连续小时(1天)。休息日是有报酬的。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 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职工每周休息两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

关于休息时间(工作时间期间)和每日休息期间,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些依据雇佣合同来确定。

資料來源:“1994年勞動法”第3條和第38條; “2007年勞動合同法”第17條;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关于工作和假日的规章制度

  • 1994年《劳动法》 / Labour Law,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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